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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定是疯了,一定是在做梦,但假如梦境真是如此,那多做一刻又有何妨,想至此处,李弃愣愣地哭了起来。“哎,你嫁给在下应该高兴才是,怎么又哭了”孔方心痛地叹了一口气,将李弃搂在了怀里。然而孔方的话语竟惹得李弃嚎啕大哭起来,“呜呜呜,为什么你现在才出现啊,我知道我还是嫁给风僭越的,你只是穿着婚服来骗我的罢了,呜呜呜,你不是不要我了吗”李弃语无伦次地哭了起来。“嗻嗻嗻嗻”孔方摇着头,摆出了一副戏谑地表情,说道,“原来你连嫁给了谁都搞不清楚啊。”“嫁给谁”李弃一愣,心中突然间萌生出了从未有过的幸福感,那种快乐即使是夜死而复生也不会有的快乐,这不由得让李弃收住了眼泪,紧接着灵光一闪,突然李弃好似明白了什么,便疯了似的冲到了中堂,见条案上赫然摆着:“爱子风吴月暗之灵位”,这才晓得为什么原来配饰变成了七凤明黄,为什么拜堂时身边站的是个陌生人,为什么这个屋子有一个白狐屏风,甚至为什么这几天孔方都没有出现。“你,你,你你瞒我瞒的好苦啊”李弃喜极而泣,心中的委屈犹如洪水一般,此时便又是一发不可收拾地哭了起来。“莫哭莫哭,”孔方心疼地解释道,“我,我这不是怕你还在生气不肯嫁给我,这才不敢告诉你的。”“哦,感情你想把生米煮成熟饭,让我没办法后悔是不是”李弃听罢几乎跳了起来。这jian商还是这个jian商的样子,即使是结婚大事也摆了自己一道,也不知是不是那夜修罗几乎堕天,他可算是现身了才把自己抢了过来。可不管怎么样,李弃总算是如愿以偿嫁给了孔方,其实,自己就是喜欢这个爱摆自己一道,想把自己骗去了一辈子,甚至是骗去了永远的骗子。孔方尴尬地笑了笑,这样的表情显然是默认了,然而小心翼翼地问道,“你不生气了”“木已成舟我还能气些什么”李弃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,然后说道,“你就是这样我还是喜欢能怎么样。不过就是是谁把你变成今天这番见死不救的样子的”孔方不置可否的点点头,只听得李弃继续说道,“我记得你从来不说自己的死,我记得你本来是那般姣好的模样,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你变成了这般样子,你死前究竟受了什么苦,让你才如此冷漠”李弃凝望着孔方说道。“你真想知道”孔方心头一震,显然不堪的回忆即使不被提起,也让他痛苦万分。李弃正色点点头,那是自己丈夫的过去,是自己最爱的人最痛苦的回忆,李弃觉得自己有权利知道。...第三十二章、风吴月暗第三十二章、风吴月暗“那么,就让我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吧”只见孔方长叹了一口气,眼神渐渐迷蒙起来,似乎回到了很远很远“那一年,名叫梦枕辰的我被赶出了施堂斋,那一年,我觉得上天都抛弃我了,自己才华横溢,是施堂斋的天才圣手,他们却不珍惜我这个人才,把我逐出了师门,从此以后我又是无家可归了。于是我自暴自弃,为了生活,我抢劫,偷盗,无事不干,其实身为皇子的我根本不缺乏这些东西,然而我做这些事情,纯粹是为了发泄。当然,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的。尽管我机智聪明,可那时的我完全没有法术或武功,流浪了那么多年,21岁时,我便在澧县被抓住了,从此有了十年的牢狱之灾。我关在牢里,安心过着这样的生活,我不想我父亲救我,因为他的冷漠已经让我死心了,于是我就这样过了5年,之后,我见到了新来的和我共处一室的阿狼,他也是因为偷盗入狱的。我那时就听说了,阿狼是一个劫富济贫的侠盗,自从出道以来便用了狼这个名号,每次偷盗,他都会在醒目的位置上写下狼来了的提示,据说,权贵贵们很怕他,所以联合起来设计把他逮住了,尽管他一身好武艺,却没想到栽在了阴谋诡计之上了。他偷盗无数,本来应该判得更多,不过他在老百姓中名声很好,迫于压力,最终他只被判了十年,从此,我们成了八拜之交,5年后我出狱了,便设计也将他救了出来,那一天,我们看着苍穹自由的天空,心中满怀壮志。喂,兄弟,让我们大干一场吧那一刻,阿狼说出了曾经让我多么激动的话,你看看现在的天下,皇帝整天打仗,搞得我们的百姓民不聊生,然而一看看那些贪官百姓,还在鱼rou百姓朱门酒rou臭,路有冻死骨我不禁感概道。兄弟,我没什么文化,字也不识得不多,不过有了你以后,我相信天下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,我不想仅限在这个几个小城市里劫富济贫了,我要走出去,我要偷遍天下,救济全天下的人,让他们人人都能温饱,这才是我的理想”讲着讲着,孔方的眼神显得很遥远,“你可知道,那一刻,我已经被这个男人所折服了,他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,出身一个普通的农家,他没见过什么大世面,偷过的最有钱的也只是城里的首富,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,他甚至有比太子还要伟大的宏图壮志,甚至我觉得我的父亲都比不过他,那一刻,我是真心愿意追随他的左右,甘心成为他的智囊。之后我们成立了一个专门劫富济贫的组织,叫做狼狈盟,盟主是他,而我代号叫做阿狈。”李弃点点头,这个组织当时她是听过的,据说最后组织下场很惨。只听得孔方继续说道,“因为我神秘,又不常出现,所以他们一直以为阿狈是阿狼的妻子,确实,也因为我的俊朗,阿狼也那我当妻子看待。”“他这不是有病吗”李弃鄙夷地问道。孔方摇摇头,“倒也不是有病,他长得丑,很少有女人喜欢他,所以他一向不怎么喜欢女人,对女人也没什么意思,只不过我长得好看,所以会对我好一些。他负责偷盗,我主要替他出谋划策,由于我的缜密和他的好武功,从此我们越做越大,从小城里走到大城市,从财主恶霸到贪官污吏,皇亲贵胄,当然,这些偷来的东西都有我负责销路救济,之后跟随我们的人越来越多,我们的狼狈萌成为了连整个苍穹都害怕的人,甚至所有的人都在歌颂我们。那时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,觉得自己是造世主,我开始想到要偷自己家,偷到大光明宫里,甚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