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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的。还有行李会不会太多?有没有叫托运?如果没有,我来帮忙搬好了。反正我明天也没什么事。我给你买了一些治胃痉挛的药,你的胃不能再受刺激了,记得要少吃点辣椒。不过跟你说也没用,你向来不听话。我还是多嘱咐天佑哥好了,让他看着你。还有,飘云,我永远爱你,不管你信不信。不过这个……不说也罢。我就这样想着,恨不得汽车能长出一双翅膀,带着我飞到她身边去。车行在通往市区的山路上,速度越来越快。“隋洋,慢点,这段路况不好,容易出事故。”我想慢一点,可是,我慢不下来。“哥,刹车失灵了!”我对坐在副驾驶位的人喊道。“什么?怎么会这样!?”我们的车像离线的箭顺着弯曲的山路冲下去,两边都是陡峭的山坡。眼看就要失去控制了……我用尽全身的力气,将身边的男人推出了车外,接着,一阵天旋地转,车翻下了山坡。当我清醒的时候,发现自己整个人头朝下被卡在驾驶位上。我努力的睁开眼睛,模模糊糊的看到天佑哥像疯了一样拉扯着汽车被卡住的门,嘴里大声呼喊着什么,表情是那么疯狂,眼神是那么绝望。可惜,我听不到。只闻到越来越浓重的汽油味。轰的一声巨响。热……窒息一般的热……大火熊熊燃烧,被困在里面的我如在地狱一般,全身上下的皮肤,从头皮到脚趾仿佛被无数把刀子切割着,皮肤和肌rou渐渐脱离了骨骼,散发出腥腻的焦香。我蜷缩在车里,只希望能立刻死去,不用再承受这种生不如死的煎熬。我想呼喊,却被guntang的浓烟灼烧了嗓子。我想最后看一眼这个我并不愿放弃的世界,却已经张不开眼睛。失去意识前,我在心里绝望的想着,飘云,我再也见不到你了……我不知道天佑哥用了什么方法,在我变成灰炭之前,将我从熊熊的烈火中解救了出来。当我在医院的病床上张开肿成细缝的眼睛,奄奄一息的我没有别的愿望,我相见她,想用这丑陋的样子,再见她最后一面。医生们带着遗憾悲悯的目光最后看了我一眼,就离开了。病房里好静,世界好静,静的没有声响。我仿佛听到金色的阳光在空气中盛开的声音,生命的声音,幸福的声音,那么的热烈,那么的美好。以前听人说过,人在临死之前,大脑会以比平时高十倍的速度运转,回忆过去的种种,能让人掉下伤心的眼泪。现在才知道,那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。我的心里一片宁静,身边的世界渐行渐远,一切的有形归于沉寂。我知道,我该离开了。只是,飘云,我还没有见到你,我还有好多话没有对你说,就这样离开,我真怕自己会死不瞑目。不过,这已经不重要了。你爱的男人,他没有事,我将他完完整整的还给了你,你可以安心。我真的很庆幸自己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可以变得那么英勇,如果死的是他,你该有多伤心呢?如果再让你伤心,那么就算我活下来,活到长命百岁,又有什么意义?我静静的躺着,孤独的等待死亡的来临,可就在这时,不知是老天垂怜,还是上帝慈悲,我竟然看到了飘云,看到那个让我苦苦痴恋了一生的身影。她就站在那里,站在时光深处,站在生命尽头,她还是那么干净漂亮,只是美丽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。我慢慢的伸出手,隔着冰冷的空气,隔着生死轮回,隔着爱断离伤,向我至死不渝的爱情和信仰,慢慢的伸出手去。飘云,你知道吗?我爱你,爱到纵使天地变色,宇宙洪荒,我也只想牵着你的手,陪你走向世界的尽头。这一刻,我只想看着你,牢牢记住你的样子。因为我这一生无论对错,只有对你的爱浓烈到让我自己都心惊的地步。或许在你眼中,我的执着不过是无聊的生命中一点自私的幻想罢了。可为了这狂热的幻想,我耗尽了一生的热情,至死不变。我慢慢的闭上眼睛,有水滴在我的脸上,好像春天的细雨,暖暖的,轻轻的。我知道,那不是雨,那是飘云的泪水。我的眼前一片漆黑,所有的一切消失不见,只有飘云美丽的裙裾,在黄昏下,在时光里,翻飞起舞……岁月一帧帧的倒退,我仿佛又看到飘云上学时俏丽可人的模样,她站在高高的看台上,闲看风起云涌。我抛开顾忌和骄傲,抛开喧闹和人群,坚定不移的向她走去。我望着她盈盈若水的眼睛,对她说:“童飘云,我好喜欢你,做我女朋友好不好?”我看到单薄的她跪在雪地上,那么的孤苦无依。我拉起她的手,温柔的对她说:“不要怕,无论发生什么,让我为你承担。我不要你回报,只要你幸福快乐,无忧无虑。”我看到她母亲,迎着绚丽的朝霞从看守所走了出来,走向自由,走向希望,走向自己的女儿,与她紧紧的抱在一起……如果可以这样坦白,如果可以这样相处,如果可以这样付出,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遗憾,这样的错过?最后的那一刻,我想起解签人的那句批语,苦涩的眼泪顺着烧焦的眼角静静的流淌。三世孽缘,错走奈何……飘云,如果真有来世。如果来世还能再相见,那么,可以不可以,真正的,爱我,一次......番外二:寒城当我在家乡的书店,看到那本名为的的时候,距离我最后一次见到飘云,已经有三年的时间。三年,很多事情都可以改变。唯一不变的,是我那颗为爱神伤的心,还有对那个女人经久不变的思念和眷恋。我用了三年的时间,走遍了世界每一个可以遗忘时光的角落。一个人游荡在异国他乡的街道上,陌生的语言和气息如同潮水奔袭而来,心里的寂寞,随着潮水泛滥成灾。当外国的阳光已经不能照亮我内心的阴霾,我知道,我该回去了。落叶归根,我没有回北京,而是回到了阔别十年的家乡。这里的天空还是那么高远,街边的槐树风采非凡,家乡的百姓依旧cao着nongnong的乡音,这一切的一切,让我感到那么的熟悉,却又那么的陌生。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,累了,就随便找一家书店进去休息。这是以前的老习惯了,没想到,竟然有意外的发现。那本书好像上市很久了,躲在书架的角落里,安静的朴素着,毫不起眼。可是不知为什么,一种莫名的力量吸引着我,让我鬼使神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