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74
。这大概就是母亲,虽然她们认为的不一定是公平。然而顾虑到工作,陆亦然却没有多少时间感慨。让同事去找拆装湿垃圾处理器的专业工人,自己则把橱柜里的所有道具一一翻了出来,“指认一下,你当时用的哪把刀?”厨房用刀有很多种。但大致可以分为三种。一种是不锈钢制的,这种刀具极其锋利,除了可以切蔬菜和水果之外,更能跺砍较大的rou块和骨头,俗称铁刀。第二种是片刀或者水果刀,一般用来切rou丝、水果等等,从名字就可以看出适用于一些精细的活儿。还有一种刀显得更精巧也更锋利,通常带有一定的弧度,是专门用来剖鱼、剔骨的刀具。它的作用在于“撕”,外形上和一些医用的刀有些类似。陆亦然下惯了厨房,近几个月又经常需要处理各种rou类和海鲜,对这些基本已经耳熟能详。说完了,也不急,就静静地等着看。“先用这个。”刘诗怡指了一下铁刀。“从哪里开始呢?”从警几年,在案情分析会上看过的解剖图片几乎成百上千。陆亦然甚至故意提醒她,又给了一个混淆的答案,“是从腹腔还是胸膛,还是其他的地方?”“对,是从胸口这里的。”刘诗怡先前一直在哭,好歹算止住了。指了一下菜刀,又很快换了另一把点,“是水果刀,直接刺进去的。”“当时刺到骨头了吗?”“没有……好像刺到了吧。”“你能听到声音吗?”“听不到,似乎有些阻力……”“那胸前的肋骨那么硬,刀应该卷刃了吧。”“不知道,我当时太紧张了,没有留意到。”“没有留意到?”“那接下来用的是哪把刀呢?”“处理得又是哪个位置?”刺入胸腔这么高难度的动作,不用剔骨刀也罢,用菜刀暴力跺砍也算,用把小小的水果刀简直是失了智。别说是体型这么大的人,就连是面对鱼也有很大的问题。但是用哪把刀都尚不清楚,更何况她根本就不知道各大血管、内脏的位置,更不知道切割骨头有多难,毕竟即便是专业的医生,也需要借助机器才可以完成。而解剖遗体,通常需要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。然而还没等问到这些细节,刘诗怡就已经率先崩溃了,先是奔到卫生间里吐了很久,再出来以后,更是怎么说都不愿意去厨房了。“怀孕近六周的话,可能是孕吐。”身边有随行的女法医提醒,又过了一会儿,负责拆卸机器的师傅也来了。“如果在那之后一直没用厨房的话,内部的刀片上应该可以找到DNA。”法医们等着取样本,陆亦然则打算再去客厅谈谈。从他的角度,正好可以看见刘诗怡在沙发上呆呆地坐着,也不知道在想什么。还没过去,倒是有一个同事回来了,“单元门口的摄像头被砸了,但大门口的还在。”“根据录像显示,7月3号云岚来过小区,一直到4号上午十点才离开,虽然遮得比较严实,但这枚耳环应该可以确认她的身份。”三号和四号,也就是说在韩家发现儿子不见的时候,其实他已经死亡,并经历了后续的一系列事情。录像拿给刘诗怡看,还没有再进一步,找个类似重量的东西做次侦查实验试试看,她就已经哭崩了。果然是云岚。但昨天晚上迷迷糊糊的,季和说了什么他也不清楚,看了刘诗怡一眼,也只好又问了一遍同事,“机票是几点的?”“人拦住了没有?”【人拦住了】【不是机场,在五一路靠近中学的这家奶茶店】【只有她一个人,没危险物品,现场警力已经足够,不需要太多增援】季和的消息到的及时,陆亦然的心也终于放回到肚子里。但刘诗怡一看见奶茶店的地址就哭得更厉害了,好不容易止住,但因为哽咽,声音也断断续续的,“是我害了她。”“她早就劝过我,也不应该被卷进这件事情里来的。”“我明明知道,她是嫉恶如仇的性子,又总是容易为我打抱不平。”“但我当时真的慌了,想了半天,却只敢叫她来。”机场的话……所以拖了这么半天还一口拒绝取保候审,原是为了给云岚制造逃跑的时间。但奶茶店呢?“这家店应该是上学的那会儿就有了。味道很好,想起来的时候我和诗怡经常来,但没留意到居然已经快十多年了。”这是家小店,待客的空间大概只有十几个平方,桌椅也有些旧,但好在干净。昏黄的灯铺开,顿时加了层富有年代感的滤镜。在另一侧的墙壁上,还有很多或新或旧的便利贴,云岚摘了一个下来,抿了口奶茶,还笑了笑,“这个就是我和诗怡的,一开始她这么做的时候我还笑她矫情,但每次过来都会留一个,也就成习惯了。”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,总之上面的字迹虽然清晰,但贴纸本身已经变成了灰绿,难以分辨出从前的颜色。小时候跟着父母住在山间的小镇,后来长大懂事了,又因为身份而战战兢兢。所以这么多年下来,也没有深交的朋友。季和不太能理解这样的仪式,但甘愿为朋友承担犯罪的风险,显然她们的关系很要好。“嗯,我和诗怡是高中的时候认识的。”“从小到大,我身边的玩伴永远是男孩子,我自己也是一副假小子的样子。”“所以,身边的人总是因为我的男子气概而远离我,到头来,我还是和男生混在一起的时候居多。”“但她却不一样,她对我总是很有耐心,也能忍受我的大大咧咧。”“她喜欢安静,甚至会教我看电影喝茶,有时候兴致来了也会弹琴给我听。”“她真的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软妹,这么大人了,居然还会怕黑。”云岚说着说着也笑了,眼角都是笑意。“现在想一想,一直以来都是她帮助我。”说起旧事,刘诗怡也弯了弯唇角。“上学的那会儿我还很怕黑,下了晚自习就只敢跟着大部分的人一起回家。云岚知道了以后,就每天和我一起。”“她喜欢运动,最爱爬山,一开始我不知道,居然穿着裙子就去了,结果我不仅全程都需要她拉着,后来裙子还扯破了。她当时真的很嫌弃我,但后来我过生日的时候送了一条一模一样的给我。”“她根本不喜欢逛街,那时候也没有网购,天知道她是怎么找到的。”“除了这些还有很多,那会儿我上学的时候也老被其他同学排斥,当时大家都很小,开起玩笑来不会注意尺度,结果云岚知道了,直接把人打了一顿。身边的人都不觉得我们能做朋友,但居然也这么过来了。”朋友怕黑所以一起回家,真是神仙友谊没跑了。单是这一点,就足以让陆亦然好感满满。至于后面的,因为有田恬在,他也可以大致理解。刘诗怡长的漂亮,在学生时代一定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