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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报纸的文娱版的主编,除了负责总编辑外还负责着一个固定的专栏——每季一星,对当下最红或者表现最为突出的明星进行采访揭露与预测。这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版块,甚至很多导演与制片都会看这个专栏。也因此,柳澄接到岑参的采访电话时,几乎是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,丝毫不敢怠慢。陆宛霜跟着柳澄走进了岑参的办公室,岑参看见她,停了笔,细细的看着来人。陆宛霜被看得有些毛毛的,不禁开口道:“岑主编好。”岑参笑了下,起身示意她和柳澄坐。三个人坐在了一旁的沙发上,岑参拿了录音笔,道:“你不用紧张,我就是问你一些问题,如果你不想回答就不要回答,我也不会乱写,所以,千万不要说那些官话套话什么的。”“嗯。”陆宛霜点头。岑参也没多话,直接开始了提问,可是越往后问,陆宛霜就越疑惑,岑参说是问一些问题,陆宛霜也已经早就做好了时刻防范着的准备,可是这问题却越问越随意,越问越不知道他想干什么,陆宛霜开始回答问题还在脑子里斟酌一下,最后索性就直接怎么想怎么说了。等一个多小时结束,岑参问够了,陆宛霜觉得自己也已经纵观了古今中外,文史理哲,上至时事政治,下至民生热点,远至天/朝历史,近至自身发展,无一不与对面的男人聊了一次。岑参很满意,“谢谢陆小姐的配合,只是我很好奇,从刚才的聊天中我发现陆小姐应该对娱乐圈并不向往,那么,为什么会选择这条道路呢?请放心,采访已经结束,这是私人问题,我不会将它登出去的。当然,陆小姐要是不想回答也可以。”陆宛霜看着他,想了想,道:“因为这里有一样很珍贵的东西,我想得到它,所以我必须要这么做。”岑参点了点头,“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,不过祝你能早日得到。”“谢谢。”告别了岑参,陆宛霜和柳澄回宿舍做了简单的收拾整理,第二天,就开始忙广告拍摄了。柳澄给陆宛霜接的这个广告是一个面霜的广告,跟了两天,见没什么问题,就把陆宛霜交给林薇薇自己去忙别的事了。这天晚上,陆宛霜刚忙完广告的拍摄回家,没一会儿,柳澄也回来了。“刚好你在,先看看这些剧本。”柳澄说完,将手里的负担直接压给了陆宛霜。陆宛霜迅速接过,“这么多。”“都是玄宗给的,尤其是最上头那个,玄宗特意说让你好好看看,似乎很不错。”柳澄剥了个橘子一牙一牙的放进嘴里。陆宛霜打开看了看,许久,才将它合了,道“玄宗还真是抬举我了,这个角色我可不敢接。”“为什么?”陆宛霜转头看向柳澄,“你看剧本了吗?”柳澄摇头,“没时间。”“你要看了就知道了,这戏一看就是那种冲着奖项去的,偏文艺,战线又拉的很长,从女主少年时期一直要演到她死的时候,而且在这期间,女主的性格经历了很多转变,当然,这些我还可以勉强挑战一下,可是这戏从三分之二后都是女主在轮椅上度过的,这我就没办法的,演戏动作占很大一部分,腿不能动的话,挑战性就很高,再加上女主随着时间推移心境的转变。这已经完全超出了我的水平,与其演砸了被别人骂,还不如直接就算了。”柳澄慢慢的嚼着嘴里的橘子,“可是玄宗很看好这个,你就不能试试,挑战一下自己?”“我就是想挑战也要先掂量好自己是几斤几两啊,难得之前两个角色大家都还觉得不错,你愿意让这个角色一出,大家立马一片板砖扔过来,之前的声誉也都白建了?”柳澄想了想,“既然你都这样说了,那就算了吧,我也是之前因为玄宗着重强调了一下这个不错才想让你试试,不过演戏的是你,你觉得演不了就算了。再看看别的。”“嗯。”陆宛霜说完,将放到一边,专心看其他剧本。柳澄见她看的认真,起身给两个人都倒了杯柠檬水。*沈庄翻着手头的剧本,等来回一边过完了后,转身问自己的经纪人,“没了?”陈昱点头,“除了早一点你不接的剧外,最近的都在这里了。”“这倒奇了怪了,你没有看到一个叫的剧本吗?”沈庄这话一出,陈昱却没再说什么。沈庄见状,不由向后靠了靠,“怎么了?”陈昱看着她,良久,才缓缓道:“我今天去玄宗那里遇见了柳澄,玄宗把本子给了她了。”“你没和他说导演已经找过我了?”“说是说了,不过玄宗说他会和导演说的。”“也就是说,他是打算一定要让陆宛霜演那个角色了?”陈昱看着她,“你也累了一天了,休息吧。”刚说完,就只听“啪”的一声,沈庄随手将手里正拿着的剧本扔在桌上,面色十分难看。“沈庄……”沈庄扬眉,静静地看着她。陈昱想了想,还是叹了口气,“早点休息吧。”漏断人静,房间静的只能听到柔和优雅的钢琴声,沈庄靠坐在床上,静静的听着。很多时候,比起当下的流行音乐,她会更偏爱舒缓的轻音乐,因为那种平缓的音调会更有利于自己纾解一天的劳累,甚至……可以让她静下心来想一些事情。沈庄至今都很清楚的记得她是19岁那个夏天进的唐朝,那时的唐朝还远没有如今的鼎盛,充其量也只是众多娱乐公司中比较出彩的新秀。那时的唐朝,掌权的还不是现在的玄宗,而是唐朝唯一的女掌权人——武后。那时,她被作为唐朝第一力捧的女艺人推出,和当时同样是新人的李白拍了第一部戏,第一部偶像剧。她到现在还记得那部戏的名字——,她那时是第一次见到李白,只觉得,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生呢?而随着一部戏拍下来,她能明显的感觉到,她似乎是喜欢上这个和她搭戏的人了。之后,他们就都红了,当然,李白比她更红一些。他们慢慢成为了一些粉丝心里的官配,随着唐朝的日渐繁荣而日渐发展的更好。沈庄不觉得慢慢柔和了眼眸和唇角,她是喜欢唐朝的,就像她是喜欢李白的,如果可以,她会真的在唐朝呆一辈子,把自己的光芒留在这里,可是,她垂了垂眼眸,一切,似乎是她自作多情了。沈庄想,她终究还是在唐朝呆的太久了,太把自己也太把自己和唐朝的感情当回事了。在市场经济的机制下,她的价值似乎已经到了尽头,她已经是天后了,已经到达顶峰了。可是陆宛霜不一样,她还有价值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