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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总了。“祝你前程似锦,中了呢。”夏麒轻声呢喃,关掉页面,侧身睡去。睡到迷糊时被周怀洛一滚,撞了一下,顿时又清醒了。睁眼看到桌上手机是亮的。他拿过去看了一眼,只是进了一条垃圾短信。但他解开指纹锁,翻到之前看的新闻,把那张图片保存了。这么帅的照片,存着辟邪也好吧。作者有话说:第32章周怀洛就这样去周游世界了。游到第三个月的时候,给夏麒来了个越洋电话。第一句话就说:“欧,我亲爱的师弟,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了。”翻译腔。夏麒听得满手臂冒鸡皮疙瘩,叫他好好说话。周怀洛叹了口气,很伤感地说:“是真的。我不回去了,我要留在法国学画画。”夏麒:???周怀洛在那边讲自己的周游历程,国内国外去过不少地方。后来在里昂遇到一个画家,两人一见如故,语言半通不通却很聊得来。他已经和人家学了一个月画画基础,还要继续学下去,将来考那边的美术学院。他讲了半个小时。夏麒一开始以为他只是开开玩笑,但他口气竟然很认真。搞科研的人下决心做计划,多半都严谨理性,一二三四清清楚楚。夏麒就从他口中听到了这样严谨理性。他居然是认真要放弃已经迈入大门的化工科研道路,转而钻研艺术的。夏麒知道周怀洛,他是有钱,但并不任性。而这个选择怎么看都很任性。“为什么?”沉默许久,夏麒才问。“咳!”周怀洛欢快道,“因为我喜欢画画啊!我昨天还去巴黎了,去画塞纳河。谁也不认识我,但是每个人都对我友好地微笑,问我能不能给他画像。我画得丑,人家说我有毕加索风范。我把房子画歪了,人家说像塞尚……”“不对。你不是这样想的。”夏麒打断他,重复问道,“到底为什么?”周怀洛噤声片刻,道:“好吧,告诉你。化学是我哥帮我选的。他说我有天赋,初中的时候就让我爸请最好的老师教我,启发我走化学科研道路。但我不想走了。”这听起来比“喜欢”更赌气。但夏麒想了想,却找不到什么可以劝的。张了张嘴,只说出:“叶教授对你有很多期待。”“我对自己也有期待。”周怀洛的声音有些低沉,但不是闹情绪那种低沉,他是理智的。“我想长大。”他说。夏麒再没有立场置喙了。对说出这句话的周怀洛,他几乎是敬佩的。两人又聊了几分钟闲话,这个通话空前长。周怀洛直言不讳,他要抛弃过去,包括夏麒。于是,这个电话真的是最后一个了。周怀洛挂电话前没忘了关心夏麒那段似是而非的恋情,断言道:“没了我,你肯定就收不到费天澜的一手消息了,说不定等我脱胎换骨回去,你也脱胎换骨了。”夏麒凉凉地说:“承你吉言。”这天以后,周怀洛真的再也没有联系过夏麒了。正如他所说,夏麒也真的再没有从什么地方直接听到费天澜的消息。“没有后续”这一认知,在离开平港城整整一年以后,终于有了实感。这年过年,夏维军成功把自己的心上人及其十七岁的女儿带回家吃饭了。女人是个温和大方的女人,姓林。夏麒乖乖地喊她一声“林阿姨”,她就掏了个红包塞过来。女儿正处于叛逆期,黑着脸来的。一见夏麒,态度立刻变了,主动开口喊“哥哥”。夏麒于是转手给新meimei打了个红包。年后,夏维军和林阿姨领了证,并定下了三个月后的好日子,小办一场酒席。期间林阿姨和新meimei林玉琪搬进夏家,家里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。然而热闹一阵,就有些微妙的逼仄了。这时夏麒研二马上结束,就要升入研三。正在进学校研究室和进企业之间犹豫,导师和陆照都游说了他几次。他本来属意研究室,但家里毕竟已经不像过去那么宽敞随心,夏维军也不再是他一个人的家人。他需要独立,也就是需要钱。于是最终选择了北良化工。陆照亲自带他,明说要把他培养成北良N市分厂的骨干。五月底,N市的初夏,天气不凉也不热,什么都舒舒服服。夏维军办婚礼。那一天,夏麒参加了婚礼前半程,后半程因为工作问题提前离了场。他不知道,那天费天澜来了。费天澜本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。王叔只是随口说了一句“老夏啊,终于也结婚成家了”。他一开始并没有当回事,听过就过了。隔天王叔向他请假去吃喜酒,他一边在事假条上签字,一边鬼使神差地问:“我能不能也去啊?”语气小心而试探。他已经很久不这样对王叔说话了。“啊?”王叔眼睛瞪得老大。不是他大惊小怪。费天澜自从回到三江总部,就一直没日没夜地扑在工作上。连林歌请他做伴郎他都推了,只赶上婚礼的尾巴,被灌得比新郎还惨。林歌是什么人?他厮混多年的发小,在他水深火热时站在他身边的兄弟,三江集团现任法务顾问团总监——他都能这么怠慢。区区一个老爹的老战友结婚,怎么能老动他大驾?“我顺便去考察一下N市的高新区,怀琼提好几次了,让我亲自去和那边的项总见见面。”费天澜转着手上的笔,抬头对王叔说,“小辈也应该去看看长辈嘛,毕竟夏麒在的时候……对我挺好的。”“哦,你想去看夏麒啊!”王叔瞬间了然,接过自己的假条,“那去呗,能有什么问题?你去了代表你爸,是贵客!”费天澜抿唇点点头,“那你把我的机票也定了吧。”于是就这么定下去参加夏维军的婚礼。这次他依然日理万机,落地N市之后真的先去见了那位在高新区拥有自己独栋办公大楼的项总。吃吃饭,喝两口酒。散了这头之后,才赶往办婚礼的小酒店。婚礼已经进入后半程,送他的车停在酒店门口。那里只孤零零摆着一副立牌,上书“欢迎莅临夏维军先生和林秀一女士婚礼仪式”。还附了一张婚纱照。这是他参加过的最简陋的婚礼。但看着那个立牌,他却心生向往。连搭在车门把手上的力道都无端有些郑重起来。正要下车,一抬头,便看到匆匆从酒店出来的男孩子。他吃惊于自己连脸都没看清,就凭着某种难以描述的熟悉感把人认出来了。长高了一点。头发看起来好像刚剪过。这么久了,居然还依稀看得出当初苏苏修出来的形,看来一直是按那个形去剪的。当然剪得没有苏苏好,但……嗯,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