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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yorick文案:架空西幻短篇,渣渣互攻,灵车漂移第1章—别对我有什么期待,我们不谈爱,只谈欲望。—素雪,白得发亮。他的脚尖,赤裸地踩在雪上,松软的白色没入冻得发抖的指rou中,寒气撕咬他的rou体。rou欲,猎欲,占有欲,尾随着寒气侵蚀他的身体。若隐若现的薄衣贴在身上,轻飘飘的,似乎一触碰,就会融化似的。衣物的下面,绯色的伤半隐着,是透着红的素冰,正诱惑一只手去撩开白色的薄衣,一探究竟。青年的眼半阖,苍白,无力,瘦削的手交叉抱着,贴在肩口。手腕上的铁铐咬得死死的,似乎里面有牙齿似的。垂落下来的锁链,在他的挣扎中摇晃。此刻,琉璃美玉竟然比不上冷冷的钢铁,来衬托这番风情。我想把这绝世珍宝揽入怀中,让他在身下沉吟。想脱下他的衣物……不,应是撕开,粗暴地将他的尊严撕碎,让他臣服。可是,他终究不会臣服。我明白,我看见了。他的眼睛里有光,像是雪狼。他的主人杰夫·本特利说,这是从北境的监狱顺手捎走的囚犯,一个无法被驯服的奴隶。他们尝试了许多“办法”,找了许多“专家”,都没法让这青年屈服。正因如此,他才变得更加有价值。“一个尤物。”杰夫的眼睛眯起来。青年单薄地站在冰笼子中,铁链咬住他的手足和脖颈,他站着,黑发垂下来,眼睛看着我们,像是看着一群蝼蚁。一个奴隶的目光竟然幽囚了他的主人。我无法将目光从他的身上移开,我想撕裂他,让他屈服。情欲的火,在我的心中烧灼起来。笼子里的青年不喜欢被人触摸,他的身体很敏感,细腻的皮肤比养来专宠的“上等货”还要好。但偏偏是这样美好的东西,在撩人的散鞭下绽放,格外激起欲望。红色的鞭痕隐约从他姣好的肌肤上透出来,勾引的意味不亚于眼含秋水的贵妇。杰夫·本特利捏着他的脸颊,把手指插到青年的嘴里,一脸yin笑地享受他的口腔。因为脸部肌rou被拘束,青年的牙齿无法闭合,杰夫的指头强行在青年的唇齿间游走,刺激得唾液从口腔溢了出来。无名的火正灼烧我的理性。我想冲过去,占有这件高贵的艺术品,打破他冰冷的表情,蹂躏他的身体,就像踏在雪上那样,征服他,占有他,融化他。“我想要他。”我向来对自己的欲望直言不讳。“你想要他的初夜?”杰夫精明地瞥了我一眼,“还是说,你想要他的全部。”“他会成为我的新宠。”没有哪个歌女舞姬能比得上这个尤物,我会得到他,不择手段地让他成为我的东西。杰夫捻了捻他的山羊胡,精明的商人从不会做亏本生意。“这,可不是钱的问题。”他说。“你想要什么?”我的心,已经看不见杰夫,也看不见他的商队,我忘记了自己的财富,眼中只他的体肤。rou欲迷情,我已神志不清。“我自然要玩大的。”狡诈的商人掂量起一块金币,“你能保证这条路上不会有别的活人经过就好。当然,最后的战利品我们五五分成。”“口气不小,没问题。”“包括领主的护卫军。”我愣了一下,然后用同样野心勃勃的眼神回敬这狡诈的狐狸。他若只是想要钱,想要商道专权,甚至想要和我分享掠夺来的战利品,我不会这么惊异。我只是想不到这老狐狸的口味这么大,连领主的贡品都想掠夺走。不过,我很欣赏野心家。“成交,现在他是我的了。”我抓起青年的头发,命令他抬起头。那眼角几乎红透了,似是果实被残忍地催熟。“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主人了。”第2章—谁着迷,谁就输了—我不曾询问他的名字,没必要。况且,他根本不会与我说话。他不屑于与我说话。而我,就当自己养了了一只不会唱歌的笼中鸟。抚摸他的脸颊,下滑到嘴唇,然后是喉结,锁骨。他的肌肤是丝绸吗?为何这样的细腻,却冷得出奇。让我温暖你,填满你,我会让你燃烧。他的手被反绑在身后,被迫跪着,衣服松垮地搭着,露出半只新旧伤痕交错的肩。我拔开酒瓶的橡木塞,香味袭来。这是来自斯卡贡的烈酒,从富有的商队那儿抢劫来的。我把酒从他的头顶倒下,让燥热的美酒来侵湿他,酒水粘贴着他的发,上面透着欲望的醇香。酒水从他的脸上泻下来,湿透了睫毛,又在他的眼眶中逗留,仿佛他哭了一样。捻起他的一缕湿发,轻轻嗅他的味道,他被酒灌醉了吗?我不知道,但是我已经醉了。贴着他的脖颈,然后撕咬,我要在这乐土上留下我的痕迹,我要占有他的身体。它开始发酵了,发出了rou欲的味道。把住他的双腿,那形状很是匀称,特别是臀部下方的肌rou,出人意料的敏感。我抬起这双腿时,他挣扎的力气超出我的预料。当我用手指去搔刮他的内侧皮肤,他开始咬着嘴,死也不愿呻吟。欲望之物,越是忍隐,爆发越是剧烈。我已经不想再挑拨他了,我选择满足我自己。贯穿他,入侵他,生生撕裂他。他叫了出来,脸上的酒水带着咸香。“求我,我会让你好受些。”入侵的节奏很快,我觉得自己跟嗑了迷幻药似的,完全失控了。那里面太紧致太撩人了,我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,征服他。“你喜欢这样吗,被我一干到底?”我拍打他的臀rou,恶意地把玩他的身下之物。我知道他不会对我有感觉,我只是忍不住去亵玩他,像是疯了一样。我已经神志不清了,在高潮的余韵中像是升天了一样。而他,模模糊糊的,似乎在我的耳边说了什么。我沉迷他的rou体。甚至比嗑迷幻药还入迷。云雨之后,我把他锁回笼中。前线的斥候回来了,带来了北境军队的踪迹。我想起了与杰夫的约定,干一场大事。说不定哪天,我这强盗头子就成了北地之主。抢劫军队是一场高风险高回报的行动,如果成功,那些财宝能用好几年。我方要塞的地势易守难攻,对我们十分有利。除非北境的军队全线出击,或者从峡谷和冰海那边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