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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衣乱丢,却会仔细地对待她的画作,会因为一点瑕疵自责一整天。对平常事比较随性,对自己理想执著。其实撇开她是苏清前妻这件事,她的性格的确很令人喜欢。「那就这样了,保持联络啊,我走了。」她拖著行李箱走出大门,又停了下来,转过头看著我们。「啊,差点忘了这个。」她忽然怪叫一声,打开那个她花了一个晚上收执的箱子。里面还是一片乱象,所有东西都混在一起。花一个晚上把东西弄乱,真辛苦了她。她从里面抽出了一张画纸,举到我和苏清面前。那是一张黑白色的画,上头有两个人,一大一小,牵著手一起站著。她的画功好得没话说,与我书桌上那张相片相差无几。「这个男人不是对我不好,可是他都只把说话收在心里。关心得这麽明显的,我还是头一回看见。看来你这个儿子的确很讨人喜爱哦,连这样的闷sao都能融化。」裴菲菲说到「儿子」的时候,居然还加重了语气。我吓了一跳,难不成她知道了甚麽?「甚麽……意思?」「哼,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这句话,我虽然在加拿大住久了,还是记得的。」她抱著胸,继续说:「你们那天不是在洗碗吗,我正想看电视,又找不到遥控器,想问你们,就走到厨房啊,第一眼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——」「你又说自己在外国住,那你怎麽可能不了解!亲吻是礼仪的一种!」「对啦对啦,是礼仪啦。大半夜的在自己家里谈礼仪。」「你不想信就不要信!」「唉,不跟你说了,我真的要走了。有些事情,心领就好……」我还想说甚麽,她就把手上的画塞进我手里。我看著她拉著箱子离去,突然之间有点感动。「喂!」我大声向她喊。「干啥?」她停下来,往回吼。「你不是有画展麽?这幅也一并放上去啊!」她把行李箱留在原地,自己过来拿了画,叹气。「好。真的真的走了,你们保重。」「保重。」这次一直默默看著的苏清终於发了话,向裴菲菲点点头。「不要想我呀。」望著她的背影越走越远,我目送著她离开。作家的话:请随便留言~我需要有更大的进步~你们的一句话是我前行的勇气~^_^第一百四十五章(正文完)那次说再见以後,不久後我们就收到裴菲菲的邀请函。筝鸿那边苏清刚好能抽身,於是我们就一起去加拿大了。画展有很多传媒去采访,但是焦点都在裴菲菲身上。苏大总裁居然被无视了。参观的人和记者都围著裴菲菲问东问西,她偷偷地向我们眨眨眼,就继续回答问题了。我和苏清走著走著,就看到那天那幅黑白的画。谁会想到,十几年前牵过一次手,以後就会一直牵下去呢?忽然手上被个暖烘烘的东西握住,我望向苏清那边,见到他对著画在笑。「你干嘛像个傻子一样地笑?」看到他这副傻样子,我就忍不住调侃道。他回望著我,牵起我另外一只手。「既然拉住了手,那麽就没有放开的理由。」「永远不放?」「永远不放。」我曾经迷恋於阳,迷恋一段注定是悲剧的爱情。我为他失去理智,像一个傻子一般,为了他义无反顾地跳下让自己粉身碎骨的深谷。我以为自己没救了,死定了,看著自己飞速堕落的时候,才发现苏清一直在身後,看著我抓著我,在我最孤独无助时拯救了我。我和他都学会了放下过去,爱惜正真爱自己,站在眼前的人。将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,那麽就一直紧紧抓住。前路太长了,谁没有了谁,都太孤单。不要放开手,永远不放。——正文完——作家的话:後记这章很少字,抱歉。我真的真的没想过要在这时候完啊,直到前一晚都不愿意接受现实……从来没有想过会是这个时候完文(有东西未交代,但不能以第一身写,所以会留在番外,另外rou也是!),以我这龟速只用了4个月写完,其实也出於我意料之外的。每次看完一篇文,无论长短,喜不喜欢,都会有种失落感,因为想到故事完结了,要和里面的人SayGoodbye,就很不舍得。这次完结的是自己花了无数晚来写的故事,不舍得的感觉更加厉害了。尽管这篇文有很多很多不足,但是我还是坚守著对自己的承诺:「一定一定要把它写完」!谢谢有点过进来的亲们和鼓励支持我的友人和前辈,接著过一阵子我会花时间重修。好了,总的说完,就说说我写文时的感受吧。其实自己私下藏了好多好多篇文,原来想发的是另一篇,希腊古代架空的兄弟文,翻了无数资料买了几本参考书,最终却还是选择了现在的。这是我真真正正能写完的第一篇文,也是最长的一篇。第一个感受最深的是:我再也再也不要写第一身了!像我这甚麽都半桶水的,实在应付不来,有待改进!(当然以後的事谁也说不准,还有机会写的……)八月尾至十月一开始时很有冲劲,每天都在期待回家写文。然後热情稍微有点褪却,有时候想不到剧情,非常苦恼,我就试著听听歌看看其他书找灵感,也算是勉强撑了过去。接下来不知道为啥心情很糟糕(这是个人问题了),想东西很消极,看到文其实也高兴的,但是一下手写,一卡文,心里少不免会想「不如就这样放弃吧,你也不用向谁交代,而且没人看,现在一走了之也不会有人骂」,这些念头只浮现过几次,还是被我扫到一边去了。有时候逼自己写,也觉得没意思,怀疑是不是歪曲了写文的原意,毕竟写文应该是个开心的过程,而不是勉强痛苦的。後来想明白了,的确要交代,不过对象是自己。於是我又充满了干劲……到了後来,每晚定时写一样的字数,已经成了一种习惯。要把习惯戒掉很难,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觉。前晚坐在电脑前,写完裴菲菲回归事件,下意识地想下一个事件会是甚麽。想啊想,发觉要在正文交代的都交代完了,没甚麽要写了。接下来的念头就是:妈啊,好像要完文了。我想这世上再也找不到像我一样怕完文的人。写文真的是个痛并快乐著的事情,写的时候求完文,完的时候又不想就此完结。而故事里,我最喜欢的角色竟然是於阳。(都是自己笔下的当然都喜欢,不过也有个深浅程度吧)这完完全全不是我料想的,写文初期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喜欢苏清或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