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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任何解释,仅仅是想起什么似的按了按太阳xue,向对方交代:“对。你最好告诉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,凶手和十三号那天晚上敲头抢劫的犯人是同一个人。”他果然根本没有在听民警说话。3、第三章好不容易从居民区脱身,秦森却依旧没有消停下来。“愚蠢。完全没有专业素养。”一路上他都在用尖刻的言语评价那个民警,脚步也因情绪的变化而变快,双眼则一直盯着前方,“居然直接踩在警戒线内做笔录,完全破坏了现场。”这座南方的边境城市冬季并不十分寒冷,但一月天走在室外难免容易着凉。我今天出来得匆忙,穿得比较少,手自然有些发凉,只能边搓着手边尽可能跟上他的步伐:“所以你为什么这么肯定两个案子的犯人是同一个人?”“鞋印。”他没有回头,只是将嗓音提高了一个八度告诉我,“鞋的尺码和鞋底花纹一样,而且这个人是个扁平足,鞋印跟普通人的不同。”在岔路口顿步半秒,他找到了我平时去菜市场常走的路,才继续迈开腿,“另外作案工具都是钝器,从血迹来看也都是突然从背后攻击。马上就要到春节,我有预感他还会再找目标下手。”“你都没有看过尸体,怎么知道是钝器?”难道他刚才看过的笔录上还写了这些?“警方不公布,不代表群众不会透露。”从兜里掏出手机,秦森略略低头,手指灵活地在屏幕上划动,“现在这种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社交网络平台发展越快,信息安全就越难保证。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。”他背过手把手机屏幕朝上递给我,仍然不回头,“顺便一提,这个案子是抢劫致人死亡。所以安全起见,接下来几天如果你要出门,都必须有我陪着。”我接过来看了看,是昨晚的一条微博,文字信息里提到了抢劫杀人,而随文字附上的照片则从好几个角度拍到了死者。看来他每天通过各种途径浏览新闻,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打算的。“那我还是多储备几天的菜吧。”我伸手把手机递还给他。秦森一言不发,抓住了我的手腕,把我的手和他的手机一起揣进衣兜。我于是小跑两步跟到他身边,好让这个动作维持得不那么吃力。他的口袋非常暖和,加上他手心温暖,很快就把我的手捂热。所以我告诉他:“另一只也冷。”可惜他不予理会,置若罔闻地平视着前方,只有脚步迈动的频率越来越快。在菜市场买时,常跟我打招呼的菜摊主很快注意到了秦森。“这是你老公吧?”她眉语目笑地看一眼秦森,手里动作麻利地帮我将卷心菜装进袋子里,“很少见他出来,我以为他工作忙呢。”而秦森微垂着眼睑站在一边,一直没有吭声。他紧紧皱着眉头,慢慢咬着牙关以至于腮帮不易察觉地颤动,胸脯则因深呼吸克制情绪而微微起伏。我能看出来他不喜欢这个摊主,因此没有多说些什么,只简单笑了笑,就跟他一起离开。回家途中,他松开我的手把我拽到另一边,略为烦躁地抢过我手里拎着的袋子,将我冻了许久的右手塞进衣兜。每当有人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,他都把我的手攥得很紧,警惕而不着痕迹地留意着每一个人,脚步变得愈加的快。我知道这是因为他潜意识里还在受被害妄想的影响。他的状态并不像我预计的那么好,也依旧不适合出门。抵达家门口后,我刚拿钥匙打开大门,他就率先闪身进了屋。我随他进去,见他疾步走到窗前,拉上了所有的窗帘。他甚至忘了换鞋,鞋底的泥污随着他脚步的移动留下一长串鞋印。等做完这一切,他便快步走进了书房。我拎了菜跟过去,原本是想看看他有没有按时吃药,不料刚刚进门就被他用力按到门板上,捋起了毛衣的衣摆。手中的袋子掉下来,我在他的气息压上来时没法开口,不仅是嘴,连胸腔里的空气都要被攫取得一干二净。他呢大衣上的纽扣硌得我胸口发痛,我只得推拒,在呼吸重获自由的间隙里说:“冷。”他却再次覆上来,“很快。”当然是指很快就不会再冷,而不是很快结束。这是个漫长的过程,我不知道他到底折腾了我多久,只庆幸他今天还算清醒,至少没有在我筋疲力尽地睡过去时就这么把我留在地板上。我在午后醒来,这时候阳光已经不再笼罩我躺着的这张沙发,凉意正一点点从脚尖往上爬。秦森早已自己找到衣服穿上,盘腿坐在沙发前的地板上一动不动地看着我,像是陷入了沉思。我注意到他脚边尽是我昨天剪的窗纸,还有不少新的纸屑。剪刀则被搁在小茶几上。他似乎在我睡着时按照我剪出来的模子,又至少剪出了五份。费了点劲坐起身,我摸来沙发靠背上搭着的衣服一件件穿好,同时对他道:“把药吃了吧。”或许也已经意识到自己今天有些失态,他没有发表任何意见,直接起身去吃药。由于交叉感染,第二天秦森也患上了感冒。他的病情比我要严重,四十度高烧,全身酸痛无力,半夜和清晨都要剧烈咳嗽,入睡比以往更加困难。但即使是这样,他也不肯出门去医院,就好像那句接下来几天要陪我出门只是玩笑话。无计可施,我只好联系在附近药房工作的医生曹晨,请他到家里来给秦森治病。诊断结果并不是太让我惊讶:秦森的感冒引发了支气管炎,所以才会高烧不退。夜里我用酒精替他擦身体进行物理退烧,白天则给他在家中挂起了吊瓶。他喜欢卷着厚毛毯坐在书房的地板上,常常是手里抱着书或平板电脑,嘴里含着体温计。两天之后他的高烧才彻底退下来,人也精神了不少。我稍稍松了口气。毕竟有时候也会担心,如果他再把脑袋烧坏,就真的什么都不剩了。曹晨医生还是每天下午都会过来,等到秦森输完液才离开。我不能让曹晨干坐在书房等待,当然也不能把小电视搬到书房打扰秦森,便不得不每回都请曹晨在客厅看电视喝茶,陪他小坐一段时间。曹晨与我年纪相仿,长相清俊,十分健谈,往往要同我说上近两个小时的话。必须承认,他很擅长聊天,并且幽默风趣。可他挑的话题从来勾不起我的兴趣,我只能配合地笑笑,偶尔搭上两句话。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六天,第六天他和我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