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不是什么母狗,他是一个人
这其实不是一个很长的故事,即便是用尽心机,重重丢在众多或梦幻或虐心的尘世书海里,也翻不起半点浪花。 无非就是封闭落后的山村来了个雪一样白的清俊青年,他似乎是从很远很远的大城市过来,只是来山村暂住一段时间,而在暂住的这段时间,结识了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农家小女孩。 她被酗酒暴虐的父亲吊起来用鞭子抽打,从小黑屋逃出来后被醉鬼追上,是他帮忙打了掩护,让她藏在了别人门前的草垛里。 他似乎读过很多书,总比穿一身简单但版式端正似乎还价格不菲的白衬衫,那时候的女孩几乎把他当做天上的仙人,但凡他说什么,她都满脸崇拜,对他所言一切充满着向往。 他告诉她,对于她这样的孩子来说,要想走出这片一眼望不到头的大山,彻底离开那个名为父亲的男人,就只能好好读书。等她长大了,有了独自生存的能力,她可以去看山外面的世界,可以去吹西伯利亚的风,也可以去看印度尼西亚的海。 情窦初开的女孩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有点冷淡有点忧郁的青年,她喜欢他!十二岁的女孩这样告诉自己,也这样告诉他。 他错愕接下她送的饼干和笔记本——这是她在学校获得的奖品,也是她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东西。衣着体面的青年并未嫌弃这份寒酸的礼物,他摸着女孩的脑袋,告诉她时间还很长,未来还很遥远,接受12岁女孩告白的成年人可不是什么好人。 “小明月,男人都是很坏很坏的,主动接近你,对你很好的男人一定都有自私的目的。” “那你呢?” “我?我怎么样也算是个男人,我也一样,很坏很坏。” 如果她理解的没错,那分明就是接受了的意思。于是,他带着她用废弃的纸本和竹骨做飞不高的风筝,用开口的易拉罐生起火煮河里捉的小蟹,教她如何用竹叶折小船和吹奏出曲调……只可惜她一个技能都没记住,那些全都随逝去的记忆死在了十二岁的盛夏。 他终究是要离开的,十二岁的暑假结束了,她短暂的初恋也划上了并不完美的句点。带着她放风筝捉螃蟹的大哥哥突然变了副嘴脸,当着一众狐朋狗友的面,挑着柳眉笑得张扬肆意,原来一切只是一场玩笑,她从始至终只不过是卑鄙成年人的赌注罢了。 可是情窦初开的女孩子怎么甘愿就此放手呢,像许多烂俗剧情里为情所困的丑角一样,她冲上去质问着为什么,结果被揪到屋后的阴沟旁边,属于成年人的钳制让她毫无挣脱之力。 他做了她最讨厌也最害怕的事情——曾经那些向他袒露的软肋,成了刺向她的刀刃。 少女从青年的怀中挣脱,羞愤达到了极点,她拉着青年及腰的长发,扯弯了腰在他脸上落下清脆的巴掌。少女的梦与幻想被彻底击碎,少女心破碎的声音比巴掌声要更加响亮。 然而那个人挑着眉,朝她露出讥嘲的笑:“过了这个暑假,我就要回海市去了,谁还会记得你这根小豆芽菜。你这种乡下人,恐怕这辈子都去不了海市吧?” 已经过去了又一个十二年,当年扬言我这辈子都到不了海市的混蛋或许早已经结婚生子,忘记了他曾在落后山村里陪一个落寞孤独的女孩放风筝捉螃蟹,也忘记了他曾对那个女孩有过怎样不堪的欲望。 十二年了,我从老家的山村考到县城的寄宿中学,又从县城的中学考到省城的大学,最后一纸车票来到海市。十二年了,对于那个畏罪潜逃不告而别的恋童变态,我仍然没有寻到一丝一毫的消息。好的、坏的,通通没有,只有一个音讯全无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我是一条分割线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为了不再麻烦楼下jiejie,我选择拿了被子玩偶,直接在轮椅上休息。 尽管已经尽量少喝水,半夜还是被尿意憋醒,毕竟人有三急,刻不容缓。我推着轮子想去客厅看看方太太醒没醒,如果可以的话,她能帮我一下就再好不过了。 遗憾的是,她睡得很熟。我没有开灯,把手电筒的光打到天花板,用并不刺眼的光照亮了原本漆黑一片的客厅,她双目紧闭,没有什么要醒来的意思。 我的底线就是正穿在身上的成人尿布,这种无法自由支配身体的感觉并不算好,可以说是非常差。后来我痊愈后再回忆起这段经历,只剩下一个念头,那就是我完全不想再体验第二次。 鬼使神差,我凑近了她,又凑近了一点——她的眼皮光洁无暇,尽管长得一模一样,但是她的眼皮上没有和那个人一样鲜红的小痣。借着手电筒的光,我再次陷入了恐慌,这张脸并不大众化,甚至可以说是很有特点,基本上属于见过一次就忘不掉的程度。 颓然关掉光筒,我歪倒在轮椅里,也许是这种无礼的偷窥行为令我愧疚的心跳加速,连带着呼吸也沉重起来。做完坏事的我听着扑通扑通的心跳声,有些庆幸,又有些失望。矛盾的是,在我的心里,庆幸和失望的都是同一件事情。 我向来是个麻烦而又做作的人,并不擅长和其他人进行亲密交流,与同学同事间的大多数交流,也都是因为学习和工作需要不得已而为之。 我担心要怎么和这个看起来就沉默温顺的护工交流,毕竟我受不了别人在我面前哭,又完全没有任何哄人的天赋。要是我说了什么不中听的实话,他揪着衣角掉起眼泪,恐怕会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。 不过……想起他今天被砸到胸口却强忍着眼泪的模样,好像更让人难受。要知道,我是多么辛苦的忍耐,才没有脱口而出“要不你还是哭吧”,这样简直就像一个强迫别人按自己爱好喜乐的变态。 当然,半夜跑出来偷偷看人家的脸,这也挺变态的。 我做了足够的心理建设,才再次打开手电筒准备离开,由于我还保持着盯着他脸看的姿态,一睁眼就正好看见了一张惨白的脸,布满红血丝的黑瞳直愣愣地睁着,正盯着我所在的方向。 不做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,心虚的我攥紧了手电筒,下意识转动轮子往后退了退。在紧张的对峙当中先败下阵来的是良心不安的我,我故作镇定地把怀里的猫咪玩偶递给他,面不改色冲她说瞎话:“我听见你睡得不太安稳,这个给你。” 她转了转干涩的眼睛,像是装了眼珠子的木偶被cao纵着某处的机关,机械地转了半周。木偶人犹豫了一下,伸出粗糙干瘦的手指,露出青紫交加的手腕,小心翼翼捏住了猫咪玩偶的尾巴。被仅仅捏住尾巴的猫咪受重力倒转了半周,猫头拍在铺了塑料薄膜的沙发边沿上。 天可怜见!如若这是一只真的小猫,大概已经被他折腾的胃腹翻滚脑袋昏昏,还好它只是一只小布偶猫,不知道痛,也不会叫。 见我一脸沉痛地盯着陪伴了我多年的猫咪玩偶,他张了张苍白干裂的嘴唇,拈着小猫咪的尾巴,目光呆滞,不进也不退。 丈夫卷钱跑路,警察叔叔也不管,至于妇联更是和稀泥的一把好手,他伤成这样,眼看着比我还严重,我这哪是请了个护工,简直是请了尊大佛给我这个残废找事做。 许久,大概是看我没有收回小猫的打算,他慢吞吞的动了,把被洗到发白的小猫玩偶放到自己软绵绵的胸口上。 此时,她终于对我说了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:“明天,就好了。” 她的嗓音干哑滞涩,像是渴了一整个旱期的压水机口,吱吱呀呀听不出本音来。 我推动轮椅,照着手电筒在茶几抽屉里翻出一盒牛奶递给他,他仍旧是慢生生接过去。这回倒是没再犹豫,自己乖乖拆了吸管喝起来。 原来他真是渴极了,眨眼间就吸完了奶,这下干涩的眼睛才好歹有了几分活力,继续锲而不舍地盯着我,时不时滑动两下,如同上了润滑油的门轴,不再吱吱呀呀转动不畅。 “明天就好了,是什么意思?”他的举动异于常人,我不太懂他的意思,所以只好再多问问。不过被那样对待,拴在马桶边上连个垫子都没有,身上又那么多伤,往日里也不知道过的什么日子,能和正常人一样才怪了。 “母狗,干活。” “什……什么?”我怀疑自己听错了,可他轻轻抓着胸脯上的猫尾巴,冲我眨了眨眼,又说了几个让我几乎崩溃的字眼: “明天,不痛,伺候主人。” 说了这么多,我总算是听懂了,他的意思是到了明天他的伤口就不痛了,然后就可以伺候我了。不对,我请的分明是护工,又不是奴婢,什么叫做伺候,应该是照顾才对。 “你还是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模样再说吧,还想伺候我呢。” 话一出口,就不太对味儿,看着对面明显暗淡下去的眼神,我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。可我也没有说错,他自己这个样子,爬都爬不起来,看着比我更需要养伤才是。 我以为他会哭,已经开始想该怎么哄了,没想到,他沉默了一会儿,捏着猫尾巴,用依旧沙哑的嗓音说道:“保姆,照顾,会,家务。” 怕自己又说多余的话,我选择闭嘴,冲他点了点头。很好,一个不习惯说人话,一个说了话不像人话,也真是一对足够奇葩的雇主护工组合。 得到肯定的答复,他不再看我,而是专注的捏起猫尾巴,还是那句话,如果我的小千是真猫,早就被他捏到跳脚了。 “它叫小千,不要总是欺负它,”察觉到语气太过生硬,我面无表情加了一句:“乖。” 小猫实在太可怜,可怜到我忍不住对躺在沙发上也很可怜的伤员严肃的提出了要求,好在他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很多,没有被我冰冷的语气和十年如一日的臭脸吓到,而是乖乖松开了小千可怜的尾巴,转而轻轻拍了拍猫玩偶的脑袋。 他看起来很喜欢小千,很可惜,我不能忍痛割爱,顶多可以接受让给他一个晚上。 “嗯,乖。”说着,他又轻轻拍了拍小千的脑袋,很轻很轻,轻到几乎没碰到布偶猫,就拿开了手掌。 明明被拍脑袋的是小千,我却没由来羞赧起来,他的神态语气以及动作都太过温柔——尽管他始终都没有笑,语气毫无波动,举止也僵硬机械,我却总觉得,他应该是温柔的。 即便他给我带来了不少的麻烦,但我没办法对他生气。就像你急需一只会捉老鼠的猫,正好在路上捡到了一只被虐待过的流浪猫,你花了一笔额外的支出给猫治病,小猫坚强的舔着伤口表示自己曾是位捕鼠高手,它马上就会痊愈,帮你捉住房间里的老鼠。 是把受伤的小猫赶出家门,任他自生自灭,然后再找一只健康的小猫来代替他,还是勉强再忍受几天老鼠,留下受伤的小猫呢? 我拍了拍他胸口上的小猫脑袋:“小千,乖乖睡觉吧。”